旅游中遇到“黑导游”咋办?跟团游受到伤害咋办? 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旅游纠纷典型案例,为市民普及法律知识

《南都晨报》国庆长假前 法官教你签旅游合同

发布时间:2017-09-22 10:13:38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白丞博)今年,十一假期与中秋节连休,难得的8天长假是上班族外出旅游的好时机,可旅游途中遇到困难和纠纷在所难免。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整理出一些典型的旅游纠纷案例,提前为大家普及法律知识,最大限度避免纠纷。

    ■服务不符合约定 旅行社赔偿损失

    2015年4月,周某与某旅游公司签订合同,双方约定了海南双卧8日游的行程,周某向旅游公司支付费用4000元。

    在出游过程中,该旅游公司派出无证导游跟团,后因导游工作失误,造成周某返程火车卧铺票变成了站票,致使周某在火车上无座长达20个小时。同时,由于该旅游公司拖欠海南旅行社费用,导致周某的身份证被扣海南,给周某的旅行造成了极大不便。

    本案经调解,旅行社赔偿周某经济损失2000元。

    法官提醒:多亏了周某法律意识强,保存了旅游途中的相关证据,证实了旅行社违约的事实,否则缺乏证据支持,其诉请将很难得到支持。

文章出处:9月22日《南都晨报》第C5版: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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