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执行掠影——强制腾房

发布时间:2018-01-17 09:27:47


    本报记者 张萌萌

    通 讯 员 常照军

    “开始执行!”1月9日上午,随着卧龙区法院执行局领导的一声令下,该院18名干警冒着严寒赶往执行现场,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鲁某腾房一案,并顺利将涉案房屋腾空移交给申请人。

    2015年,刘某、王某与鲁某协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刘某和王某的60间商业房由鲁某承租,租期15年,年租金为230万元。可鲁某却未按约定支付第一年房租,双方为此打起官司。卧龙区法院审理后,判决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鲁某支付刘某和王某房租101万余元及违约金46万元,并将房屋腾空后交付给刘某、王某,但鲁某一直未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鲁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多次上门做其思想工作,催促其尽快履行义务。鲁某满口答应尽快履行,但几个月过去了却始终无动于衷,推诿拖延,长时间占用房屋,使申请人遭受巨大经济损失。鉴于鲁某拒不配合腾房,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卧龙区法院决定启动强制腾房程序。1月9日上午,在该院执行局领导的带领下,8辆警车、18名执行干警、6名公证人员到达执行现场强制执行。

    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执行干警对房屋内物品进行了清点、装箱,并登记在案。在整个执行过程中,执法干警携带执法记录仪,对现场进行了全程录像、拍摄,保存了相关证据。经过近7个小时的努力,终于将涉案房屋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案件圆满执结。

文章出处:1月16日《南阳日报》第A7版:干警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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