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看法律如何保护“半边天”

发布时间:2018-03-07 08:53:10


    □本报记者 王 勇 通讯员 王彬

    2017年,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涉及女性权益保护的案件1.7万余件,其中调解结案8900余件,在有效保障近两万名女性合法权益的同时,让1万余名女性不仅结了“案病”更解了“心病”。法律用它的刚硬、说理、亲情强化对女性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去年全市法院发出23份人身保护令

    2017年4月份,崔女士与丈夫刘某因琐事发生争吵,继而发生厮打。丈夫的大打出手,让崔女士伤心欲绝,打算到法院起诉离婚。她又担心起诉会激怒丈夫,便向法院递交了人身保护令申请。卧龙区法院经审查后,作出了禁止刘某殴打、跟踪、骚扰、威胁崔女士及女儿的裁定,并将这张人身保护令向两人居住的居委会、辖区警务室和妇联进行送达,要求相关机关予以协助。

    南阳中院民三庭庭长卢国伟说,离婚案件最大的难题就在于财产证据不好收集,受害的又往往是不掌握经济主动权的女性,因此我们要求对待离婚案件的财产问题,法官要依职权调查取证,尽可能帮助弱势的一方查找证据,保护弱势群体的同时也正是对公平正义的最大捍卫。 2017年,全市法院共发出人身保护令23份,通过警告、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制裁恶意骚扰女性当事人行为5起,针对一方可能存在财产转移情况发出财产调查令3份,法官依职权帮助弱势的女方收集财产证据3473案12000余份,为3000余名女性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

    道德说理让公序良俗有传承

    82岁的姚老太独居多年,独自一人拉扯大四个子女。但自己的含辛茹苦却没有得到子女们的理解,四个子女都不同程度觉得老母亲偏向其他兄弟姐妹,不时产生纷争。姚老太想一个人独自生活,要求每个子女每月支付500元生活费。

    最终,法院尊重了姚老太的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酌定每个子女每月支付赡养费350元。在判决书的评理部分,为了让子女们尊重母亲的选择、理解法院的判决,判决书着重围绕“孝顺”的含义,较大篇幅地向子女们讲解赡养老人的意义。判决作出后,法院还专程分别找到姚老太的四个子女,向他们讲解姚老太的苦衷和作为子女应该承担的责任。最终征得了子女们的理解,大家都自愿按时每月将赡养款交到了姚老太手中。 “法律是冰冷的,但司法可以让她有温度。”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薛红喜说,法官办案要避免机械司法,判决书不仅要让当事人看到眼里,更应该让当事人读到心里,只有把法律的、道德的、情理的都讲透彻了,才能真正做到定纷止争,胜败皆服。

    2017年,民事案件因说理透彻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裁判义务3.2万余件,其中涉及女性权益保护4800余件,理说透了,心就服了。

    亲情调解修复了伤痕

    “我俩生气,让法官跟着为难,真是太过意不去了,谢谢法官。”2017年11月8日,家住唐河县的曾女士和魏先生在案件调解后,握着市中院民三庭法官的手说。

    2015年,曾女士和魏先生经法院判决离婚,两岁的女儿茜茜随曾女士生活,魏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离婚后,曾女士带茜茜到南阳市区生活,茜茜上幼儿园后,学费越来越高。没有工作的曾女士以女儿名义到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到每月1200元。一审判决支持后,魏先生上诉并扬言如果维持原判将不会履行法院判决。

    法官庭审中了解到,魏先生不愿多掏抚养费的原因一方面是对法院上次将茜茜判给曾女士不满,另一方面是因为曾女士一直不让魏先生接触女儿。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法官对双方展开了“亲情攻势”,告知他们女儿不管随谁生活都是双方的孩子,孩子的成长既离不开母爱,也离不开父爱。经过耐心劝说,魏先生同意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还要给女儿找个好学校,曾女士也同意魏先生周末可带孩子一天。

文章出处:3月7日《南阳晚报》第W8版:南阳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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