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法官细调解 陈案被执结

发布时间:2019-05-21 10:49:46


    本报讯(记者王 勇 通讯员陈 琛 李东)“感谢法官的耐心沟通,使我们之间的矛盾得以化解。”日前,在淅川县法院执行局,拿到5.5万元赔偿金后,申请人周某感激地说道。 2013年7月,周某与刘某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经淅川县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刘某一次性支付周某事故赔偿金7.9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为刘某常年外出躲避执行,经查询,其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查物找人都遇到困难,案件一度终结执行程序。2018年3月,周某打听到刘某这些年来在西藏打工,最近还经营起了生意,遂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不定时对刘某的银行存款进行网络查控,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限制高消费。最终,被执行人刘某迫于执行威力,无法从银行贷款用于生意周转,于今年5月找到承办法官,表示愿意履行判决。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申请人同意与被执行人刘某达成和解协议,一起长达6年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fb    

文章出处:2019年5月21日《南阳晚报》06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