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法院:疫情期间巧执行 足不出户领案款

  发布时间:2020-02-13 16:33:29


    疫情期间,为有效避免因当事人聚集可能引发的疫情扩散风险,2月12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方式,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对被执行人耐心释法,让申请执行人足不出户就领到了案件执行款,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2018年,杨某在孙某处借款5万元用于经营生意,同时约定还款期限及利息。还款期限到后,杨某未偿还借款,孙某将杨某诉至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杨某表示愿意在一个月内偿还欠款,双方达成调解。但一个月过后,杨某又拒绝偿还欠款,孙某申请法院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不宜将杨某传唤到法院,遂转变工作思路,先是电话联系杨某。在电话中,执行法官告知杨某应积极履行法院生效文书,而不是一直规避执行,同时告诉他如果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采取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随后执行法官按照联系方式添加了杨某的微信,利用微信继续释法明理。经过多次电话、微信联系,被执行人杨某认识到自己规避执行的错误行为,并告诉执行法官钱已经筹的差不多了,今天一定把钱还上。

    “没想到在疫情时期,我足不出户就拿到执行款了,太感谢你了!”12日下午,申请执行人在收到执行款后立即打电话向执行法官道谢,并利用微信向执行法官发送了收款及结案说明情况,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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