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加强少年审判指导工作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发布时间:2013-03-06 16:07:27


34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结束后,河南省南阳中院少年法庭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领会大会精神,结合全市少年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围绕主题、把握重点、狠抓落实。为进一步强化对基层法院少审工作的业务指导,落实庞景玉院长提出的“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要求,35日王定副院长带领中院少审庭干警,来到宛城区法院,对宛城区法院的少年审判工作进行调研指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根据我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协商意见,自31日起南阳市城区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再集中指定到卧龙区法院管辖,将按照属地原则由卧龙、宛城两区法院分别管辖。针对宛城区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相对生疏的特点,调研中王定副院长讲解了少年审判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要求宛城区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准确把握,保证案件质量。

一是要加强学习。新刑事诉讼法对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程序进行了专章规定,细化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对于少年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宛城区法院要加强这方面的学习,可先指定一名副庭长专门负责此类案件的审理。

二是要准确掌握“从轻”和“减轻”两个情节。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规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在具体案件中要综合全案情节,准确适用“从轻”和“减轻”情节,对于刑附民调解从宽要适度,不能给社会上造成花钱买刑的印象。对民事责任的承担要注意与成年人犯罪的不同点,恰当裁判。

三要注意不公开审理的问题。新的刑事诉讼法对于开庭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规定一律不公开审理,但是对于开庭时已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是否公开审理,要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相结合,对于可能封存记录的案件,虽然公开审判,但要限制公开的范围。

四要注意涉少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裁判文书在首部(当事人基本情况)主文等处与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不同点,认真研讨裁判文书的制作。

责任编辑:廖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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