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上午,河南省镇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镇平县会展中心举行,镇平县人民法院院长胡明理出席会议,并代表镇平县人民法院在大会上作法院工作报告。
胡院长首先在报告中回顾了2012年的主要工作。2012年,镇平县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业务指导和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年初制定的“1321”工作规划,紧紧围绕“务实重干、稳中求进”工作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通过全院干警的团结拼搏、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798件(含旧存11件),审(执)结2507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7.53%。在全省基层法院群众满意度调查中,位列全省第63名,全市第3名。在全市法院绩效考评中,位居全市法院第4名。被命名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并成功申报了“市级园林单位”、“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法院文化建设成为工作亮点。
胡院长在报告中对2012年法院的整体工作成效从五个方面进行了概述:一是强化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二是强化能动司法理念,服务工作大局和社会管理;三是强化司法为民意识,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四是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司法水平;五是自觉接受监督,依法公正审判。
胡院长在报告中指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审判质量较去年出现了下降趋势,服判息诉率下降,发还改判率上升;二是审判管理和日常管理的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时还做不到有机统一;三是部分干警思想纪律作风仍不同程度存在问题,队伍纪律作风仍需进一步整顿;四是涉诉信访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信访总量居高不下,重复访问题突出;五是社会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部分得不到彻底解决。
2013年镇平县法院总的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进一步发挥司法审判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增强司法公信,为镇平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要做到“六个更加注重”:一是更加注重法治保障作用发挥。二是更加注重服务内涵发展。三是更加注重保障民生诉求。四是更加注重参与社会管理。五是更加注重司法公信建设。六是更加注重法院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