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长青:重在坚持 贵在落实

以三个“坚定不移”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持续提升

  发布时间:2013-03-08 11:08:21


2012年,西峡县法院在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在中院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保持了稳步、均衡、持续的提升,审判业务和许多综合工作进入了全市乃至全省法院系统前列;我院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绩效考评位次由20102011年的第二名上升到第一名;涌现出了河南 省优秀青年卫士陈永江、全省十大人民满意法官、个人一等功获得者姬海朝、个人二等功获得者彭中立等一大批先进个人;西峡法院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民事调解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创造的工作经验在全省、全市政法系统得以推广。这些成绩的取得,既得益于上级法院和领导的关心、支持,更得益于我们一直坚持“从严治院”的工作方针,不懈怠、不动摇,矢志不移狠抓制度建设,狠抓制度落实,狠抓队伍管理,以“人”的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具体做法是三个“坚定不移”:

一、灵活运用教育手段,坚定不移的抓队伍素质提高

一是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一直叫响“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口号,出台《领导班子示范办法考核办法》,要求班子成员人人做团结务实的表率,做创先争优的表率,做落实制度的表率,形成了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干给一级看的工作局面。先后在全体法官中开展“四个一”办案竞赛活动、举办青年法官讲坛、打造新老法官师徒结对 “青蓝工程”,通过岗位练兵、观摩评比、典型引导、法官讲堂等方式,全方位促进法官办案能力的提高。在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积累的“重在教育、贵在实践、结合实际”工作做法,我院丹水法庭在民事调解中总结的“四心”工作法,受到了省、市政法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工作经验已经在全省推广。二是坚持抓文化提境界。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持续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评选“四德模范”、举行升旗、宣誓仪式等文化教育活动,动员全体干警积极参加集体义务献血、为残疾人事业捐款等社会公益行动,通过庄严的仪式,丰富的形式,锤炼干警的党性,砥砺法官品质。在办公场所悬挂法治箴言、廉政警句,营造司法文化氛围,以润物无声的文化熏陶提升法官的职业道德、职业理念和思想境界,实现法官人品和审判精品的全面发展、法院文化建设与队伍建设的良性互动。2012年,我院城郊法庭副庭长彭中立同志作为唯一一名政法系统代表被县委授予“爱岗敬业道德模范”称号。三是坚持抓预防保廉洁。坚持卷宗评查、考勤纪律、车辆管理、拒礼拒贿、中午禁酒、上班统一着装挂牌等“八项通报”机制,严格落实领导轮流带班巡查和瑕疵案件曝光制度,增强日常管理的实效性和审判管理的威慑力。全年共印发各类督查通报96期,班子成员领导带班督查工作纪律48次,共通报批评瑕疵性案件2130人,诫勉谈话3人。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风险点,组织廉政风险排查,准确评估风险等级,将各个工作岗位的工作职责流程和廉政风险点,在院机关和各庭科室显要位置公示,既提醒和约束干警本人,又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监督法官行为。坚持抓早抓小,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调动干警家属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工作,在案头摆放法官家人的“亲情寄语”和“法官承诺”,营造亲情助廉的浓厚氛围。多名市、县主要领导做出批示要求总结推广经验,西峡县委书记摆向阳同志对亲情助廉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已经要求县纪委牵头在全县执法执纪部门推广法院的做法。上述举措,促进了干警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明显转变,法官投诉和干警违规违纪事件大幅度下降,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更加浓厚,形成了风清气正的工作局面。

二、严格规范审判管理,坚定不移的抓审判质效提升

一是严格案件质量评查。坚持审判业务数据逐月通报、审判质效季度讲评,制订出台《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办法》、《卷宗评查标准》等制度,先后6次组织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和业务庭长利用双休日对342479卷卷宗质量进行随机抽样评查。积极开展庭审、文书两评查活动共评查庭审68个、裁判文书1617份,对评查出来的瑕疵性问题在全院逐人逐案进行通报,做到“全面评查不留死角、问题不整改绝不放过、追究责任不留情面”。按照人大代表百案观摩活动要求,组织人大代表庭审观摩19次,收集评议意见96份,逐项进行了整改反馈,通过加强内外部监督,干警的公正效率意识明显增强。2012年,我院诉讼案件上诉率和发回改判率创历史新低,6个业务庭上诉案件实现零发还,在全省163个基层法院中,主要审判质效指标排序由2011年的第80位跃居到第18位。二是坚持23审限预警。强力推行庭长提醒、审管办书面预警相结合的23审限预警机制,对即将到审限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督办,有效杜绝了超审限案件发生,提高了办案效率,缩短了办案周期。2012年,我院有12名干警年结案数超过70件,全年无一超审限案件发生。三是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修改完善科学的审判绩效考评指标,使审判管理与岗位目标考核、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奖优罚劣、有责必究。建立案件调解率和调解兑现率双重考评机制,特别将案件调解后履行情况作为物质奖励的重点,既提高了案件调撤率,又保证了调解案件及时兑现,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2012年,我院民事案件调撤率达72.4%5个人民法庭连续三年保持了90%以上的调撤率,丹水法庭调解案件当庭履行率达到了79%

三、积极创新工作措施,坚定不移的服务工作大局

一是注重办案社会效果。我院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针对相邻关系、赡养纠纷等案件,就地开庭、就地审判、就地调解判决,就地开展判后答疑,既让人民群众打一个方便、快捷、受尊重的官司,也让审判的过程成为弘扬法治、惩恶扬善、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过程。一直行走在田间地头开展“车载法庭”工作的双龙法庭,案件调撤率连续3年达到了95%以上,庭长姬海朝同志被评为“2012年度全省十大人民满意的法官”。我院民二庭审理的杜某等十四名原告诉樱花公司民间借贷案、米坪法庭审理的商户郑某诉米坪镇朝立药材行案,从主管院长、庭长,到具体承办法官,积极动员多方社会力量参与案件调解,穷尽各种法律措施实现当事人双方利益的最大化,不仅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救活了被诉企业,稳定了中药材市场秩序,也使利益链条终端的广大药农利益得到了保护,实现了多方共赢的社会效果。二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充分利用“一村一法官”活动载体,耐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释法答疑、思想疏导和法律宣传。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有关部门的管理漏洞,及时发出司法建议36条,促进内部管理完善。6个人民法庭自觉接受辖区党委领导,积极配合、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案外处理交通、医疗、意外事故等群体性矛盾纠纷60余起,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54件,化解了一大批复杂疑难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我院党组成员、民二庭庭长陈永江同志,带头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身先士卒化解信访老户,在维护企业和谐发展方面工作突出,被省委综治委、省高级法院等17个单位授予“河南省优秀青年卫士”荣誉称号。三是努力构建大调解格局。坚持“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通过调解的过程,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尊重司法判决,使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既体会到司法的公正高效,又感受到法官的诚心耐心热心,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协调县委出台《西峡县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衔接实施意见》,深化诉前调解、案外调解和委托调解制度,努力推动诉讼调解与社会调解的有机衔接。在审理一起涉及少数民族当事人的故意伤害赔偿案件时,我们积极邀请多方社会力量参与当事人情绪安抚和民事赔偿部分的调解,通过公正、规范、庄严的庭审,使被告人当庭认罪、刑事部分当庭宣判、民事赔偿当庭调解兑现,短时间内成功化解了各级领导关注的群体性冲突。2012年,县政协视察法院工作,对县法院取得的工作成绩和干警的精神面貌给予了高度评价,社会整体形象测评满意率达到了96%,被评为政协评议优秀单位。在省高级法院组织的2012年全省基层法院公众满意度调查中,我院公众满意度同比上升30个位次,位居全市第1名。

成绩不是终点,而是我们奋斗的起点。2013年,我院将在中院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瞄准“工作争一流、法官树形象”的工作目标,树牢“清廉一生平安,公正造福百姓”的执法理念,认真落实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以新的精神面貌、新的工作干劲、新的工作作风,取长补短,奋力进取,努力推动西峡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廖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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