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内乡县法院“四定一包”破解执行难题

发布时间:2013-03-11 08:36:00


本报讯(通讯员胡克)今年以来,内乡县法院把创新执行方法作为破解执行难的重要途径,积极采取措施,加大了制裁和打击老赖的工作力度,促进了执行工作的有力提升。

健全执行快速反应机制。设立执行指挥中心,将法警队派驻执行局,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反应能力和威慑力。

实行四定一包措施。即对未执结的案件实行定承办人、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和强化领导包案责任制,确保在审限期顺利执结。领导分包重大疑难案件,逐案签订责任书,对完成任务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公开曝光、公开批评。

完善遏制反规避执行机制。加强与工行、建行等信贷部门的协作,对拒不执行者的信息进行曝光。对申请人不能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法院又难以查明的,实行悬赏执行或在新闻媒体上公示被执行人及其债务额,催促执行。对有财产拒不执行的,通过对被执行人实行司法拘留进行制裁。

责任编辑:廖靓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3年3月11日第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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