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在河南省社旗县法院副院长李林的带领下,政治处和刑事法庭的法官来到社旗县桥头镇参与社区矫正法制教育训诫会。会上李院长就社区矫正的对象、社区矫正的意义、被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需遵守的规定做了详细的阐述,尤其是站在家人的期待,党和政府的关怀、挽救的角度对被矫正人员给予了厚望,希望他们早日回归社会。
本次社区矫正工作是由社旗县司法局主办,政法委及公检法司共同参与下对社旗县桥头镇15名矫正对象召开的法制教育训诫会。会上, 15名矫正对象纷纷表示在矫正期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矫正规定,并在承诺书上签字。
自2012年《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实施以来,社旗法院先成立了社区矫正办公室,负责矫正事宜的联系安排工作。随后又建立了“三化措施”即制订方案个性化,开展回访多样化,落实帮教常态化等措施确保了社区矫正人员不漏管、不脱管,为构建和谐社旗做出了新贡献,获得了社会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