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法院开展“观审”活动 让旁听庭审既观摩又“裁判”

  发布时间:2013-03-20 16:11:35


320日上午,河南省桐柏县法院公开重审被告人刘明哲交通肇事一案。与往常庭审不同的是,旁听席上专门设立了一个特定的区域,并设置了明显的标志“观审席”。本次庭审“观审席”共坐“观审员”9名。其中,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3名、基层组织代表2名、审委会委员1名、桐柏法院纪检监察人员1名,审理该案的合议庭也由1名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组成。

这是桐柏县法院为强化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而组织开展“观审活动”的首次观审。

庭审前,桐柏法院搜集整理了有关交通肇事罪的法条、司法解释和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与涉及该案的部分证据、裁判文书一同呈送“观审团”成员。庭审中,合议庭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重点围绕被告人刘明哲是否属交通肇事逃逸及如何量刑来进行。

庭审结束后,桐柏法院召开刘明哲交通肇事案座谈会,观摩团成员分别就本案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量刑意见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桐柏法院要求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负责人、审委会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分别作为一方,合议庭其他两位成员作为一方于七日内提出对该案的书面处理意见,并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意见做出裁判结果。

据桐柏法院刘书旺院长介绍,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强力推进,法治在社会管理和纠纷解决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司法领域,人民群众不但要求裁判结果公正,还要求裁判过程公开、透明、廉洁。为此,刘书旺院长在桐柏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公开承诺:“邀请更多的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旁听庭审、评议法院工作,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司法权始终受到监督。”

“根据以往的庭审观摩情况,我们发现存在‘只旁听不发言’、‘观摩人员固定化’、‘观摩案件简单化’等问题。”“今年,我们要对疑难复杂案件、社会广泛关注案件、重大民生案件和涉诉信访案件等六类案件组织‘观审’活动,在庭审结束后组织通过召开座谈会或填写庭审意见书的形式,让旁听案件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群众代表既旁听又发言,法院将按照‘多数决’的形式依法裁判,努力让每一位当事人在案件审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让每一件案件的裁判结果都符合民意,努力让每一位代表、委员和旁听群众都能够感觉到司法权的行使始终受到人们监督。”刘书旺院长在谈到司法公开、透明和公正时满怀信心。

责任编辑:张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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