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死亡赔偿金引发的纠纷

发布时间:2013-04-01 08:40:55


    本报记者 王淼

    西峡县人刚某因医疗事故致死后其家人获得了一笔死亡赔偿金。谁知她的家人因赔偿金分配不均引发纠纷,最终还闹上了法庭。近日,经西峡县法院双龙法庭办案人员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纠纷终于得以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

    2012年11月25日,刚某因病到一诊所治疗,28日刚某口服诊所开出的药物后不治死亡。后经当地相关部门调解,刚某的丈夫庞某与诊所达成协议,诊所一次性支付庞某各项损失共计18万元。

    收到赔偿款后,刚某家属就刚某死亡赔偿金分配达成协议,约定刚某父母分得3万元,刚某的女儿(已成年)分得2万元,剩余13万元由刚某的丈夫庞某自由支配。上述款项待刚某安葬后庞某即给予刚某父母及女儿。谁知庞某于安葬当天下午对赔偿款分配的事只字不提就离家出走,之后再无音讯。

    刚某的父母和女儿失去亲人本就万分伤心,庞某的行为更是加剧了这种悲痛。无奈之下,三人将庞某诉至法院。

    西峡县法院双龙法庭在受理该案后,意识到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案件必须尽快得到处理。但又不知庞某将赔偿款放在何处,无法采取保全措施,不能简单一判了之。办案人员一方面做三名原告及其亲属的工作,避免他们采取极端措施。另一方面通过多种途径与被告庞某取得联系,抓住双方之间亲情关系纽带,对庞某讲解私自占用赔偿款对家庭造成的各种不利影响。并详细向庞某分析法理,告知刚某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私自占用赔偿款的法律后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使庞某醒悟,与三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并通过转账方式将款项划到三原告账户。至此,一起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案经双龙法庭耐心调解,实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廖靓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3年4月1日第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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