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调解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和调解工作,实现每一起案件都能案结事了。今年以来,邓州法院采取“三多五必调”措施,根据地域设置,把法庭划分为五个片,民一庭全体同志分包到片,指导、帮助调解,建立起民庭与法庭、法庭与法庭、法庭内部成员之间相互配合、互帮互调的调解机制,形成调解大格局。要求民事审判业务庭、各法庭,对受理的每一起民事案件,都要采取“三多、五必调”措施,力促每一起案件都以调解结案,实现案结事了。
“三多”是指多人次、多角度、多梯次调解。即:对受理的案件,先由本庭内部人员分别多次调解,针对调解出现的情况,及时邀请基层组织或社会贤达、有威望的人士参与调解;对调不成的案件,由院民一庭包片业务指导员协助调解,必要时邀请民一庭庭长、主管副院长、院长参与调解。
“五必调”是指立案前必调、送达见面必调、证据交换必调、开庭审理必调、送达判决必调。即:在当事人到法院提起诉讼前,先进行预立案登记制度,将案件委托有关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其他基层组织进行调解。对调解不成的,在正式立案前由立案庭人员进行调解,案件移送审判庭后,业务庭人员在送达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状等法律文书时进行调解,在原、被告双方证据交换时进行调解、在开庭审理前和审理过程中进行调解,在法律文书制作后送达双方当事人前也要进行调解,努力提高案件的调解撤诉率,从不放弃每一次调解机会。
截止目前,全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063件,结725件,调撤结案581件,调撤率81%,比第一季度高出18个百分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