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法院立足司法实践,从提升审判质效的客观需求出发,积极探索审判监督工作新方式,不断增强审判监督工作的司法主动性,在避免对“前手”正常办案造成不当影响的前提下,实现了审判监督工作由完全的事后监督到预防性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重要转变,走出了一条发现、预防、监督解决问题的新路子。
审监庭人员主动观摩其他审判业务部门的庭审活动,对在观摩中发现的程序性瑕疵问题,积极同审判业务部门沟通联系,协助其纠正问题,避免不必要的差错,防止错案发生。
对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主动与承办案件“前手”联系,全面吃透案情,总结“前手”好的做法,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向审判业务部门反馈,引起对此类问题的重视,变个案的事后监督为其他类似案件的事先预防。
利用卷宗评查主动从已结的案件中发现存在的共性问题,找准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办法,有效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通过不定期对前一时期的再审案件进行统计分析,找出在程序和实体两大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对共性问题的产生原因进行研究,寻找对策,提出建议,提升整体审判业务工作质量,减少再审案件发生。
在“后手”前移、审监工作主动性增强这一工作方式的连续影响下,社旗法院一审结案后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显著减少,今年第一季度没有出现一例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也无一例因检察机关抗诉而引起再审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