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法院召开立案及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市中院立案及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的精神。会议由常务副院长李保澄主持,立案庭及民商事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主管立案工作的党组成员刘明璞传达了市中院副院长王定的讲话精神:继续坚持依法审查原则,加强诉讼风险告知;提供优质服务,落实便民诉讼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好新民事诉讼法,处理好新类型案件的受理工作。立案一庭庭长翟银奇就2013年的立案工作、委托调解、司法确认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尤其是法庭的立案工作严格按照新野县法院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实行双轨制及首问负责制,切实做到当事人要求立案时能就近立案,快速立案,为当事人提供最大化的便民服务;要继续从案件质量上下功夫,不定期对法庭委托调解案件进行抽查、指导。切实做到减轻当事人诉累,减少法院的压力,化解矛盾于诉前。
最后,常务副院长李保澄重点强调了新民诉法实施后小额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实现担保物权等新类型案件的立案审查。按照市中院的要求,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印发给各业务庭,严格施行告知义务,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权,实行一审终审、调解优先的原则,尽快为当事人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新民诉法实施后新类型的案件,要按照中院要求认真学习、积极探讨,受理该类案件时要及时向中院汇报,确保该类型案件能及时快速立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要切实加强新民诉法的学习,把市中院的立案、民事会议精神落实体现到每一个案件中,扎扎实实搞好立案及民商事审判工作,为新野法院的整体工作再上一个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