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综合治理,预防纠纷发生,防止矛盾激化,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重要途径。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工作的作用,2012年至今共发出司法建议15份,涉及政府、公安、计生、学校、邮政、房管、工商、银信等多个部门,内容涉及金融借款手续管理、司法文书邮寄送达、股金票证登记管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土地承包关系调整、交通事故肇事车辆押金管理、离婚案件户口迁移情况、房产登记手续审核、学生校园安全管理、劳动争议仲裁等与司法审判实务工作相关的各个层面问题。
司法建议整体工作上,唐河县法院侧重在以下问题上狠下功夫:
规范司法建议内容、格式,明确范围。在格式上,统一规定,行文规范,确保其严肃性。在内容上,既阐明产生问题的原因,又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叙述清楚、措词得当,确保其针对性、实用性。在范围上,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规定范围,不超越范围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规范司法建议的办理程序,统一其运行流程。建立了司法建议的审核、签发、备案制度,要求司法建议由案件承办人制作,经庭长审核,由主管院长签发后,方可向被建议单位提出,全院统一编号,重大司法建议还以情况反映形式报告上一级人民法院。
建立司法建议反馈机制,注重回访与质效。法院具体部门适时回访,了解司法建议的采纳、反馈情况,跟踪调查和总结经验,通过对司法建议落实情况的回访制度,从根本上提高司法建议的质量和效果。
建立司法建议的考核激励机制,实行规范化管理。把司法建议工作纳入审判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使法官充分认识到司法建议的积极作用,把它作为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的司法服务手段,促进社会安定与和谐、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建设法治社会。
尤其针对司法建议落实、反馈率低的问题,2012年以来,唐河法院要求各业务部门不仅要将司法建议“发出去”,更要“跟后续”。在司法建议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联系、上门回访等方式了解落实情况、反馈意见,取得了良好效果。例如,发给各金融机构的6份金融借款手续问题司法建议书,建议书发出后,民二庭王文山庭长逐一打电话联系各金融单位法律事务负责人,了解进展情况和反馈意见,并根据金融机构需求安排法官上门普法,结合司法实务中发现的实际问题协助理顺相关问题。向唐河县第一高中的关于加强学生管理的司法建议发出后,该校结合附送的案例对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并加强了门卫值班制度,严格了出入人员审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