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定来到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人民法院召开会议,围绕新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基层人民法院关于立案、审判及实务工作等问题进行指导。会议由桐柏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郑文中主持,南阳中院立案一庭庭长范东哲、纪检组长詹九州、及立案和各民事审判庭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郑文中专委首先对桐柏法院第一季度的立案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汇报,并介绍了桐柏法院立案庭积极开展立案调解工作,努力促使当天立案,当天即达成调解的经验,其中更有在春节前共为37名农民工讨薪38万余元的典型案例,真正为诉讼当事人实现绿色、便民、快捷的立案服务。
王院长在随后的工作指导会议上首先强调,立案窗口是诉讼当事人来到法院的第一印象所在,直接影响当事人对法院的整体评价,因此在继续坚持严把立案关的前提下,坚持适度审查原则,并实行诉讼风险、起诉材料一次性补正和必要诉讼当事人添加告知的制度,让群众对诉讼增加认识,减少不必要的诉讼负担,避免出现新的“立案难”。
王院长对基层法院的立案工作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提倡立案和业务部门加强学习,对诉讼案由、新民诉法及新司法解释进行更透彻的掌握和运用,并着重强调了“小额速裁程序”和“管辖权异议”等工作的开展和规范化,并就新民诉法“公民代理”、担保物权的实现、非诉执行审查及其他各庭遇到的具体疑难案件进行了指导和解答。
桐柏法院立案庭庭长张振海在指导会后说,依法及时立案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精神的客观要求,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体现,也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的现实需要。下一步立案庭将会同各相关业务庭,把王院长的指导意见切实落实到一线立案工作中去,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以充分保护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