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购房屋面积交房时多了原面积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09-06-22 16:14:31


编辑同志:

我去年买了一套140平方米的房屋,今年516日交房,但我去收房时开发商说原来计算有误,建成的是152平方米,要我必须把多出的12平方米补清款才能交房。我当初没有看合同,认为都是国家规定的,现在一看合同才知道,上面写的是按实际交房面积完款。请问,这样的合同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向 英

 

向英网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介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合同有约定的应该从约定,但是,对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责任编辑:赵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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