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法院“公务灶”规范公务接待

  发布时间:2013-04-25 08:58:03


    今年,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人民法院自“公务灶”建成以来,该院公务接待开始在“公务灶”就餐,降低了公务接待费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初见成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赞扬。

    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市委“十项规定”,狠抓落实,规范公务接待行为,遏止公款吃喝,南召县法院根据上级要求,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公务灶”及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对公务接待用餐的范围、标准进一步细化,本着节约的原则,严禁铺张浪费,严禁未经批准的乱接待或随意增加接待费用,任何人未经批准一律不准自行安排,否则费用自理,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同时还对炊事人员和“公务灶”的卫生管理制订了详细的规章制度,保证食品安全卫生。

    该院将公务灶的“五个不准”,张贴在餐厅的显著位置:不准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不准个人承包,谋取私利;不准挪用公款公务,占为己有;不准在公务灶为领导干部“开小灶”,搞特殊化;不准在公务灶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接待。坚决执行“同城不吃饭,下乡‘公务灶’,工作日中午不饮酒”,等各项规章制度,倡导廉风正气,树立起“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张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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