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南阳市中级法院四项措施保护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13-04-25 14:51:50


    本报讯(通讯员卢国伟龚跃伟)近年来,南阳市中级法院充分履行审判职能,能动司法,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以过硬的审判质量树形象。该院注重把握司法尺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统一类似案件的法律适用尺度;以和谐的办案方式止纷争,积极探索运用多种调解方式,将调解贯穿审判全程,妥善调解了大量知识产权案件;以正义的办案理念赢口碑,始终坚守司法中立原则,以实现正义为目标,不搞地方保护主义,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降低权利人的维权成本,加大对侵权人的裁判力度,以保障权利人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以多措并举的方式促宣传,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走上街头进行法制宣传,走访企业,了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邀请学者专家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建言献策,与南阳市知识产权局、南阳市工商局、南阳市文化局等单位保持长期稳定的联系,共同建立起南阳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双轨制”。

    2010年以来,南阳市中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17件,其中商标权侵权案件50件,著作权侵权案件62件,其他知识产权案件3件;已审结86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51件,平均调解撤诉率为59.3%,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张森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2013年04月25日第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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