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法院增选人民陪审员工作圆满完成

  发布时间:2009-06-22 17:46:1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的力度和群众参与的广泛性,增强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唐河法院根据上级法院要求,在原有陪审员的基础上,决定增选部分人民陪审员。

增选人民陪审员,扩大人民陪审员队伍,进一步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是新时期下人民法院实践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的重要保障。因此,唐河法院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增选陪审员的重要意义,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增选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了选任时间、程序和具体的增选名额,及时向社会发布了选任公告。在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宣传发动同时,及时与县司法行政机关协调和联系,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以取得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支持。经过宣传发动,使人民陪审员制度深入人心,广大公民踊跃参与,积极报名。通过对申请报名人员和推荐人员召开座谈会,讲解人民陪审员的有关制度和重大意义,面对面征求其意见,并深入进行调查和走访,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条件,最终确定了二十一名同志为唐河法院人民陪审员,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所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来自不同行业、不同界别,有医疗、建筑方面的专家学者,有做工、青、妇工作的专业人士,更多来自街道社区和农村基层的优秀代表,充分体现了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唐河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由于领导重视,组织周密,宣传到位,严格落实时间要求,已如期圆满完成。

 

责任编辑:赵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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