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卷思案,王聚坡诉吴太然、湖北三箭工程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终于达成调解。这个案件给我的最大启示就是:调解的魅力在于让当事人各方心悦诚服地接受案件的处理结果,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用公平与公正把善良、真诚和信任连接起来。
陡然发生的事故使原告陷入了困境
2012年5月31日上午,原告王聚坡跟随被告吴太然在被告湖北三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社旗县冠通太阳城建筑工地干活时,原告在6号楼拆卸提升机架子时站立的提升机钢丝绳突然断裂,原告王聚坡与吊盘一起从四层楼高处以自由落体的速度嘣然落地,在场的员工无不心惊胆颤,事故陡然发生了!
至寒莫过于心寒。事故使王聚坡全身多处挫伤,虽经医院救治,保住了性命,但导致左眼球摘除,左眼损伤构成了五级伤残,左肘部损伤构成十级伤残,失去了大部分劳动能力。而王聚坡年仅39岁,妻子长年有病,儿子11周岁,父母均将80岁高龄,王聚坡是家中唯一劳动力,家庭的经济支柱,现其左眼失明,全身多处伤残,使他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此时的王聚坡一家心寒如冰。
高额的医疗和赔偿费让各方心结千千
王聚坡诉说:到法院打官司是一件耗时、耗力、耗财的事情,连支付律师费用的钱都没有,这官司如何打?吴太然说:“我和原告一起都是给三箭公司干活的,让我拿钱没有道理”。三箭公司代理律师说:“拆卸提升机的活包给吴太然,吴太然领着原告等几个人一起干活,应由吴太然承担赔偿责任”。各方对于赔偿问题都心存纠结。
我先将原告方通知到庭,通过交谈,得知:被告三箭公司不但支付了原告住院期间的十多万医疗费,还派有公司员工进行全程护理;原告出院后,双方曾协商过赔偿数额,原告要求赔偿五十万元,未果;现原告诉求28万元,与其诉前的赔付请求低了近半。从以上可以看出,事故发生后,三箭公司对原告并不是不管不问,而是积极主动地对原告进行救治,双方前期相处的并不错,只是因原告方要求的赔偿数额太高,三箭公司难以接受,原告才诉到法院,现在原告的28万元的诉请远远低于诉前的赔付请求,以上均说明他们在保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都心存理解同情对方的善良本性,本案存在调解的基础和可能。我决定逐一打开关口。
用公平与公正架起善良、信任、理解的桥梁
至忧莫过于心结,我作为案件的承办法官,面对当事三方各自不同的理由和难处,决定在弄清案情、分清责任的基础上,用公平和公正逐个打开他们的心结。原告无钱请律师,为使庭审能顺利进行,原告的合法权益能得到确实有效的保护,我帮助原告在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对其申请进行了法律援助。
开完庭后,我将原告的诉称、诉求、二被告的辩称和双方的证据一一列开,寻求原、被告之间及二被告之间的共同点和不同点,制定了一套调解方案。
我将调解的意向向原告方说明,一一指出原告诉求过高和不实之处,确定一个调解数额范围,原告同意后,又找到三箭公司廖总的电话,与廖总进行电话沟通。电话中,我并未从案件查明的事实说起,而是从原告受伤后,公司的态度和行为说起,对公司积极主动的救治表示敬意,对廖总的企业信念和个人人品表示肯定,廖总被真诚和执着所感动,同意从湖北来到社旗参与调解。两天后,廖总来到法院,我与其进行了沟通,并将原告的伤残和家庭情况说给了廖总,廖总没有最后表态,但对原告的情况也非常同情,表示愿意进行调解,但数额等回去商定后给我回话。
从打电话到发短信,调解每天都在进行,赔偿数额从5万额到8万,从8万到10万,最后又到15万,一点一点地在接近原告方的要求,如果能说到20万,原告方就能接受了。但就说到15万时,廖总不再往上说了,不接我的电话,也不回短信了,这可如何是好?难道之前的努力白费了,要功亏一篑?
公平的调解让双方都心悦诚服
调解是艰难的,越到最后越艰难,但每一次接触就会多一次收获,那怕一点点的收获,我都如获至宝,信心倍增。
三箭公司的廖总为什么不接电话了?也不回短信了?难道是烦了,不愿调解了?我认真地在想,想整个调解过程从5万、万、10万到15万,都是我在问,他在答,他是在寻找一个自己认为合理的赔偿数额。于是,编辑了一条短信:廖总,你好,时间对谁都很宝贵,我们都不浪费,我说个数你考虑一下,20万,如果你方同意,我做做原告方的工作,看能不能协调成,好吗?廖总回复到:你好,庭长,20万接受不了,请你考虑一下我的压力,我不是不讲道理的人,但也不能亏损太大。
有回音就有进展,虽然回绝但又没有提出只出15万,看来还有上升的空间。我得转换一下思路,原告既然把吴太然也作为被告起诉至法院了,肯定是也希望吴太然分担一点损失,那么,吴太然能否分担损失呢?我又认认真真看了整个案卷,整理了一下原、被告及其代理人、证人的笔录内容得出:一、原告王聚坡和被告吴太然是同村且系邻居,王聚坡是被吴太然喊到工地上干活的;二、虽无证据予以证实,但三箭公司多次提到将拆卸提升机的架子承包了吴太然,是吴太然找的人干的活;三、吴太然与廖总很熟,在该工地上干有两年的活了,三箭公司还拖欠吴太然12000元工资未付。从以上三点可以得出,吴太然与原告和三箭公司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做做其工作,让其分担损失。我再次找到吴太然,先从其与原告的邻里关系说起,然后说到他与三箭公司的关系,希望他就该事故分担损失,吴太然说:“我也只是一个干活的,家里有孩子上学花销很大,每年挣的钱根本不够孩子上学费用,三箭公司拖欠的12000元工资不要了,赔给原告算了。原、被告双方三家都表露出了他们的善良、真诚和对法官的信任。
又几经磨合,原、被告终于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一)三箭公司赔付原告1 8万元,(二)吴太然赔偿原告10000元,(三)三箭公司拖欠吴太然的12000元工资,吴太然不再要求支付,用以分担事故损失。
调解是一条道路,往前走需要勇气,转个弯需要智慧,案件调解结案了。我很高兴,当然,这也得益于当事人的善良、真诚,信任和相互理解,我只是作为一个居中者,把他们的善良、真诚、信任和理解连接起来,寻找到了他们真善美的本性,努力化解积怨于沟通之中,实现了定分止争,化干戈为玉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