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法院兴隆法庭推行“家务事”诉调对接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发布时间:2013-05-07 09:19:51


    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法院兴隆法庭结合“一村四警”、“一村一法官”、“送法进社区(村)”等爱民实践活动,大力推行婚姻家庭案件诉调对接机制,使大量家庭矛盾纠纷化为无形。

    一、缓立案,冷处理,促使当事人和解。2013年4月2日,一对年轻夫妻杨某、翟某携一双儿女来到法庭,双方称过不下去了,要求法庭马上给二人办理离婚手续。兴隆法庭工作人员仔细询问双方矛盾症结,发现二人并没有大的根本性矛盾,可能是一时气愤,赌气离婚,就极力劝解二人。但二人正在气头上根本不听劝解。法庭被迫接下二人的诉状、结婚证以及诉讼费,但明确对二人说,法庭把立案手续暂时留下,给他们留一周时间,自行冷静,并要与双方亲属慎重商议是否必须离婚。若一周时间内二人未到法庭说明和解,法庭将办理立案手续,立案后若再撤诉,诉讼费将退还一半。第四日,二人再次来到法庭,领回了立案手续,并一再向同志们表示感谢。兴隆法庭通过冷处理法,今年以来,共有8对怒目夫妻,和颜而去。

    二、依托基层,各方参与大调解。兴隆法庭积极协调本辖区内各村镇司法联络员及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针对一些涉及婚姻家庭的矛盾纠纷,精心设计流程、各方联动、形成合力,使一大部分疑难纠纷得到化解。该辖区赵庄村建庄自然村的刘老太与二儿媳妇不和,常因小事发生口角,互相辱骂不成体统,婆媳二人积怨已有20年,单凭几句劝解已无效果。法庭同志们利用午饭间隙,结合镇民调主任、该村支部书记、司法联络员,深入到双方家中作调解。仅仅这一行为,就使婆媳二人深受感动,通过讲法说理,二人尽管尚显尴尬,但确已化解了积怨。通过这种联动调解机制,化解了郝寨镇王十里村张某与其小叔子的争夺遗产案、兴隆镇罗庄村的遗赠抚养纠纷等十多起纠纷。

    三、就地调解与上门调解,拓展法院解决纠纷的功能。灵活多样的调解手段,通过诉调对接、调解联动,极大地减少了群众的诉累及矛盾化解的效果,便利了群众,节约了诉讼费用,使当事人实体权益得到了快速救济,对他们的生产生活的影响降低到了最小程度。有效增强了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信任,也使人民法院的形象更富有亲和力。

    通过这种工作机制,截止2013年5月5日,兴隆法庭辖区真正受理的涉婚姻家庭案件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50%,有效地促进了本辖区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张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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