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最大限度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使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案件办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法院设立劳动者合法权益审判庭,遵循“便民、务实、高效”的方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依法快立、快结、快执,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具体措施如下:
成立指导小组,负责全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
开辟立案“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起诉追索工资或劳动报酬的,当日立案。并推行假日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和上门立案等快速便民立案措施,方便农民工诉讼。对经济困难的农民工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确保农民工打得起官司。
在审判信息管理系统做出“涉农民工”标示,在立案审批表及卷宗封皮上加盖“涉农民工”专用印章,及时将材料移送劳动者合法权益审判庭。审理过程中积极推行巡回审判,到工地、厂矿、社区现场开庭,就地办案,方便农民工诉讼。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另外对举证能力弱的农民工当事人加强释法,指导举证,必要时主动调查取证。
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对影响较大的案件依法提前介入,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共同形成打击合力。
对农民工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案件,要优先安排人力、物力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依法尽快执结。对已经到位的执行款,要简化发放手续,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和劳动报酬。对久拖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要综合运用限制出境、限制投资置产、限制高消费和媒体曝光等手段,促使其及时履行义务。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可以通过申请司法救助资金等方式对农民工予以必要的救助,维护农民工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