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让群众共享司法文明成果

——市中级法院落实司法援助工作掠影

发布时间:2013-05-22 08:55:10


    本报通讯员 刘伟 卢国伟 王彬

    “全市两级法院要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严格落实好各项司法利民举措,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确保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共享司法文明成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庞景玉多次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强调。2009年以来,市中级法院积极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通过把落实好便民利民为民各项举措放在第一位,积极推行多项司法爱民举措,不仅让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更让他们打好官司,受到社会各界一致赞誉。

    司法助困暖民心

    3月4日12时30分,在市中级法院立案大厅,副庭长范东哲仍加班加点为当事人李老太查找某保险公司的详细地址。李老太是湖北襄阳人,儿子在一起连环交通事故中丧生,她是来递交上诉手续的。由于李老太提供的部分被告人信息不详,如果让李老太重新查清再来立案,肯定会误了下午赶回襄阳的末班车,范东哲便决定加班为她把案立上,不知道地址,范东哲就帮忙在网上查,直到全部手续完备。当了解到李老太是城市低保户,无其他收入来源,交不起诉讼费时,范东哲又当场电话请示领导,帮她办理了缓缴诉讼费手续。

    在市中级法院立案大厅的显著位置就公布着缓减免交诉讼费的相关规定,遇到有困难的当事人,立案法官会主动提醒其可提出缓减免申请,并在查证属实的情况下,最快当天就可为困难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2009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676.7万元,让2162名困难当事人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司法解危助发展

    “企业频临破产,职工权益得不到保障,眼瞅着别人欠的钱拿不到手,当时那个急啊,现在想想都后怕。”时至今日,南阳市某建筑公司的负责人苗某回忆起去年的情形,对法院的帮助依然难忘。

    2012年4月,该建筑公司面临着债务和职工工资难以发放的双重危机。虽然别人欠着公司一笔钱,但公司当时的财务状况连8万元的诉讼费都交不起。立案庭的法官主动向公司讲解并依法办理了诉讼费缓交手续。最终,该公司不仅顺利赢得了官司,渡过了危机,更在当年取得了新发展。

    近年来,市中级法院制定并认真落实好“法院服务企业十项措施”,把服务重点对象放在骨干企业、“小微企业”和困难企业上,定期走访企业,帮助他们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对存在讨债困难的企业,在核实查明的情况下,依法为其快速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手续,不让企业因打不起官司而影响经营,甚至破产。2009年以来,全市法院共依法为127家企业办理缓减免诉讼费140余万元,帮助困难企业渡过了一个又一个危机。

    司法外延护民权

    “法院就是为俺老百姓着想,不仅免了诉讼费,为俺要来了赔偿款,就连律师也给俺免费请了,有这样的好法院咱老百姓还愁个啥!”3月27日,许老汉再次来到市中级法院表达感谢之情。

    许老汉在某医院看病时,被错误诊断,导致病情恶化,视网膜脱落。医院拒绝赔偿,许老汉自己又没钱打官司,便到市中级法院反映情况。

    接待法官听取情况后,直接将许老汉领到在大厅值班的南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曾律师那里。2012年11月,老许最终在曾律师的帮助下拿到了3.5万元的赔偿款。

    市中级法院在落实好诉讼费缓减免规定的同时,积极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建设,邀请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进驻立案大厅,为困难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免费代理案件等一站式司法服务,同时,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给予必要救济。2009年以来,仅市中级法院立案大厅就帮助困难当事人联系办理司法援助业务343起,让823名困难当事人不仅打得起官司,更打好了官司,共为653名经济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争取到司法救济资金400余万元,帮助其渡过难关。

责任编辑:廖靓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3年5月22日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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