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法院突出“四字” 确保实现年度工作目标

  发布时间:2009-06-23 17:54:20


一是审执工作突出一个“高”字。要求各主管领导和庭长聚精会神抓紧抓好审执工作;对案件建立流程管理台帐,详细记载流程信息;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主管院长和庭长召开庭前会议,安排好审执力量,逐个击破,确保高质量、高效率、最佳效果。

二是信访工作突出一个“稳”字。坚持“一户一档、因案施策、主动纠错、开门接访、带案下访、属地稳控”的做法,对存在信访苗头、可能引发群体性社会问题的重点案件,形成预案,重点监控、重点督办、妥善处理,努力防止小矛盾演变成大问题、个性问题演变成共性问题、局部问题演变成全局问题。

三是队伍建设突出一个“廉”字。认真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南阳市机关工作人员转变作风“十禁止”的规定,采取选择反面典型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节假日对重点岗位干警警示谈话、向干警家属发放廉政公开信和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等措施,做到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规范、从严追责,形成了教育、防范、惩戒一体化机制。

四是综合管理突出一个“严”字。完善公文制作、机要保密、督查督办、财务管理、行政装备、鉴定委托、车辆使用、机关卫生等政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对各项制度和工作落实情况实行跟踪督查和定期通报,努力提高综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责任编辑:陈曦 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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