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0日上午上班时,立案庭窗口来了一名女子,头发凌乱,面目苍白,一个劲的哭泣,工作人员见到她这个样子,就忙上前询问情况,才知道这名女子叫冯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在她治病期间,其丈夫张某既不出钱,也不出力,对她漠不关心。她娘家为给她治病花费了高额的医药费,在其住院医治、康复期间,也一直是她父母在照料,丈夫从来没有去看过她,致使她心灰意冷,失去了和丈夫过下去的信心,所以一大早就来到法院要求与她丈夫离婚。
立案庭工作人员了解其情况后,意识到问题的复杂性,陈金玲庭长立即派人随冯某前往邓州市湍河司法所,委托他们到张某家里核实情况,进行调解。立案庭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实地调查后查清了事情的原委:冯某与其丈夫张某系经媒人介绍相识,认识数月便匆忙举办婚礼并同居。二人于2011年1月生一男孩,2011年4月11日双方补办结婚证。随着小孩的出生,俩人的矛盾日渐突现,原因在于张某生性风流且待人粗鲁,对身体状况较差的冯某没有丝毫关心,反而常冷言冷语,长时间的心理压力使冯某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冯某住院及康复至今,娘家为给她治病,已花费了3万多元,而丈夫张某却对其不管不问,甚至连一句关心的话都没有。
立案庭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了解事实真相后,就召集村党干部、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联合起来共同对双方进行调解,刚开始,冯某态度很坚决,坚持离婚。第一次调解的结果很不理想,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却并没气馁、又多次苦口婆心、耐心细致的对双方进行劝说和教育,工作人员对作为丈夫的张某在妻子冯某生病期间,不尽丈夫的义务和责任,不闻不问的态度,进行严厉的批评。又对冯某进行了反复耐心的劝导,分析了若他们离婚后,将对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产生怎样的不利影响。调解人员在调解的过程中,发现冯某在谈到二人的过往的生活细节,总会忍不住掉下眼泪,说明她并没有对丈夫完全心死,还是有回旋的余地,这让调解人员有了很大的信心。最终在调解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一向粗鲁蛮横的张某也掉下了眼泪,主动向冯某承认了错误,并写下了保证书,保证以后会好好对冯某和孩子,再也不做对不起冯某的事情,冯某最终也原谅了张某。看到二人的手拉手回家后,工作人员都如释重负,心里欣慰很多。
该案的调解过程,立案庭工作人员和受托调解的工作人员,注重语言、语气,以拉家常的方式做思想工作,让当事人“有话说、愿意说”;注重与当事人相处时以站在兄长、姐妹的角度调解;通过拉家常的方式,将“三心”(耐心、恒心、爱心)灌注到工作中,最终成功的化解了一起家庭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