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海锋通讯员赵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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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间矛盾纠纷初起,南阳市新野县法院聘请的司法联络员来了,设在行政村的法官工作室的干警来了,矛盾,扼杀在萌芽阶段。从2011年9月起,新野县法院开始了既“坐摊儿”又“出摊儿”的第一手鲜活实践。
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法官“坐摊儿”审判是法定职责,尽管涉及“其他职责”,但并未明确规定法官化解诉前纠纷。“出摊儿”之前,新野县法院关于“出摊儿”法官的职责仍有争论,最终,“提前化解矛盾比诉讼的社会成本更低,更符合百姓意愿”的观点说服了大家。
“出摊儿”法官收到双方锦旗
6月初,刘金英一边忙着手中的农活儿,一边轻松地和记者聊天。而去年10月,这位新甸铺镇杜岗村的村民,心里正窝着一团火。
“本来我和她就是好姐妹,就因两家关系好,才合伙盖房子。在资金往来上,都是嘴上一说,没有正规的往来手续,时间一长就记不清,也更说不清了。为此我们两家就犯了生分,还成天吵架。”刘金英口中的“她”,是同村海姓村民,乡邻刘振兵的妻子。
村里人都知道,刘金英跟海某比较投缘,她们互相以姐妹相称,也就是干姐妹。然而,因为合伙盖房,两姐妹心中都有了疙瘩。
刘振兵家有一块宅基地,想盖房子,但钱不够。“我就说我投点钱,盖好后给我两间房子就行,我也不用找村里批宅基地了。”刘金英说,他两口儿同意后,就开工建房了。“我们在资金往来上都是口头一说,不但没有书面协议,也很少保存书面证据。”
真是好记性比不上烂笔头,时间一长,就记不清了,双方纠纷就产生了。村、组干部来解决过,“我们自己都说不清,外人咋能弄明白?”
双方都在气头上,加上都好面子,想着一低头就证明自己没理了,就都硬撑着。村民们想劝和,可也没啥好法儿。大家猜测,这两姐妹的情分,怕是要彻底断了。
刘金英说,她心想,辛苦积攒的钱也花光了,盖起的房子也住不成,进也进不了,退也退不了,心里的窝火劲别提了,真想打打砸砸算了。
在这样的煎熬中,双方先后接到了一个电话:“我是咱村法官工作室的刘永辉。工作室公示的有我手机号。有空儿的话,咱聊聊?”
就这样,双方先后和刘永辉见了面。刘金英见到刘永辉,才知道他还是新甸铺中心法庭的庭长。
刘永辉先和她聊起了秋收,听起来种庄稼他也算个内行。接着,就说起他们两家合伙建房的纠纷。“说起这个让我头疼的事,我忍不住失声痛哭起来,刘庭长边安慰我边与我讲起解决纠纷的办法,讲了两个多小时,从法律到民俗人情。我感到我这事解决有希望,回家的路上感到心里特别踏实。”刘金英回忆。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刘永辉和法庭的郭法官,前前后后给两家人进行了5次调解。
两家人想,他们的纠纷也没有立案,人家法官还不是为咱好?况且人家说得在情在理,俩人本来就是好姊妹,两家话说在明处,没啥吃亏占便宜的。双方心结都解开了,刘金英拿到了房子的钥匙。
两姊妹又找回了曾失去的姐妹亲情,为了庆祝,两家人一起下馆子吃了顿饭。事后,两家人不约而同都给新甸法庭送去了锦旗。
争论出来的法官“出摊儿”
刘金英提到的法官工作室,是2011年9月起,新野县法院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设立的——在全县272个行政村(社区),每个村都确定了干警联系人,在具备条件的联系点,又建立了26个法官工作室。至今,通过这种“出摊儿”方式化解的类似上述纠纷已有500余件。
法官“出摊儿”,源于新甸铺中心法庭等几个中心法庭的先期探索。2011年,适逢该院作风建设年。院党组考虑,以此为着力点,不仅可以结合当前农村基层矛盾新的特点,提前化解纠纷,而且可以厘清“司法为民”的实质,强化干警作风。
“出摊儿”之前,关于法官的职责,在新野县法院有过会上会下,不分职务高低的公平讨论。“讨论激烈时,变成了争论。”法官张正清说,争论的焦点,是“坐摊儿”的法官,究竟该不该“出摊儿”。
“不管是‘讨论’还是‘争论’,对这种业务探讨空气的形成,我自然乐见。”院长龚超说,“其实,法官该不该、能不能‘出摊儿’的争论,在全国法官中有着共性。”
这场争论,争出一个既“坐摊儿”又“出摊儿”的机制,争出一个个鲜活的实践。
有声音认为,人民法院组织法和法官法规定,法院和法官的任务,是审判案件,即便在规定“其他职责”中,也没有“诉前调解”的职责,审判工作是从受理开始的,而“诉前调解”是在受理之前,名义上虽然也称调解,但不是审判活动。
但另一种声音从司法实践进行了剖析:法官认识一致的不少案件,判决之后,当事双方却都不尽满意,这说明,判决可能合法,却未必合情。只看重法律效果,忽视社会效果,同样不能定分止争,即使是西方法学界,也承认诉讼的固有弊端,比如诉讼程序的复杂性、迟延与费用高昂,降低了正义的价值。
有人不无担忧,纠纷化解前置,会不会加大法院的工作负担:全院干警才130多人,除了承担审判、执行,再承担其他非诉任务,人力、精力是否够?
也有人不这么看:“大的社会意义不说,从小处说,实质上干的还是本职工作,只是提前干了。”这种声音认为,提前化解纠纷,貌似不是、实际还是法院的“活儿”:一旦矛盾上升,最后还是要起诉到法院。
常务副院长李保澄认为,法官的职业化,并不意味着只是“坐摊儿”,人民司法的真正含义,不仅包括司法机关的便民、为民,也包括民众的参与和司法的社会化。
“最终,这场争论,归结到‘司法为民’的实质上。”龚超说,“对‘出摊儿’,院党组一致认为,要看目的、重实效。”
半年后,他们确立了“精细、高效、尚法、清廉”的法院精神,关于“精细”的解读之一,是“围绕提升服务质量,推行为民措施‘精细化’”。
法官“摊点”上的司法联络员
刘永辉说,审判工作的特殊要求,使干警无法也不可能天天去法官工作室。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新甸铺法庭聘用了4名司法联络员,他们的4个辖区都在本人村庄周围。他们热心调解德高望重,在辖区有广泛和深厚的人脉资源,辖区群众普遍信任他们。
一个电话,司法联络员就能及时赶到现场,不管节假日还是恶劣天气。2012年2月的一天,新甸铺元帅村村民赵某,与同桌几个人喝酒后死亡,赵某家人找到司法联络员白占青要求解决。白占青了解到,赵某原本有病,同桌的人都知道,并未劝其喝酒,他本人喝酒后病情复发死亡。赵家让同桌的人赔偿,其他人都觉得冤枉。经过白占青依法依情的说服,最后以补偿13000元化解此纠纷,双方都很满意。
“这4名司法联络员,每人每年都要化解20起以上的案件。而且现在,法庭受理案件的九成,都是通过他们来立案。”刘永辉说,“在审理中他们百分之百参与调解,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
作为一项制度设计,法官工作室不是孤立的一个点。
院政治处主任王舒回忆道,院党组根据法院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民情民意的摸排,设计出“一纵两横”的矛盾化解体系。目前,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网络已经基本搭建成形。
在纵向体系上,构建法院(县)→法庭或巡回审判点(乡)→基层联系点或法官工作室(村)三级、主要以法院为主的纵向矛盾化解体系,引导干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执法办案和开展常态化的走访活动,化解矛盾纠纷。
党组成员、联系干警每月到基层联系点、法官工作室分别走访、办公一次,集中处理群众法律咨询、涉诉涉法信访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等工作。
“两横”体系之一,是县法院在司法局的配合下,建立和开展人民法庭和司法所“庭所联动、诉调对接的矛盾化解机制”,搭建联动平台,做好调解及司法确认工作,积极协助乡镇定期召开人民调解员、治安保卫例会,共同排查、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全面掌握辖区社情民意和矛盾纠纷动态,做到发现在早、行动在先,全力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联动机制已扩展到综治办、派出所、住建所、民政所等事关稳定和民生的相关职能部门,并被省委办公厅、省委政法委三项办工作动态转发。
“两横”体系之二,是选聘司法联络员,代当地群众向人民法庭递交诉状,进行诉前法制宣传,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进行诉讼,协助法院送达法律文书,做好服判息诉等审判辅助工作。同时,司法联络员也是信息员,按照划片,每个村都能找到对应的司法联络员,他们为法庭做好矛盾纠纷的“天气预报”,便于早发现、早解决。更大的收获是,在法官指导下,懂法律知民情、遍布全县的213名司法联络员,成功化解了一起起纠纷,尤其是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家事纠纷。
百姓和法官各算一笔账
“要是俺两家继续闹腾,僵持下去,哪还有心情挣钱养家呀?”文章开头提到的刘金英说,“这一劝和,两家又好得像一家一样,还能互相帮衬着发家致富。”
“其实,老百姓聪明着哩!谁心里都有本账,有时只是一时糊涂。”司法联络员李从涛是去年省法院系统的优秀调解员,他笑道,“你帮他把小算盘一打,他就知道哪头轻哪头重了。”
今年4月,新甸铺镇的老陈几次被儿子关起来不让出门。原因是他让儿子每月给500元生活费,儿子不同意,说父亲有存款,不该让他再出钱。
听完陈老汉的哭诉后,司法联络员当天找到了小陈对他说:“你对爹娘好点儿,就吃亏了?一方面,你赡养爹娘是法律规定应尽的义务;另一方面,你爹娘就你一个儿子,他们的存款以后不也是你的?”小算盘一打,小陈立马认识到错误,主动给老父亲赔礼道歉,父子关系和好如初。
“如果双方不足以对抗到诉讼,算账这种化解纠纷的方法,法官和司法联络员既常用,也好用。”法官张正清解释道,矛盾给各方带来的成本,包括直接成本、时间成本、机会成本、社会成本、心理成本甚至情感成本等。
“通常,你只要把纠纷给各方带来的高成本向他们算明,他们就会明白,接受调解,化干戈为玉帛,是最为简捷、省时、省心、有效的方式。”张正清说。
“‘一纵两横’的矛盾化解机制,实践近两年,因为发芽于这片土壤,自然也就适应一方气候。”李保澄说,“对民间力量的信任、培养和借助,对各种力量的主动联手,将使这种机制结出更多果实。”
“算账,自然是小账大账都要算。”龚超道。
在龚超眼里,“小账”,指的是提前干了自家的活儿,加深了法官的百姓情结。“出摊儿”之初,党组要求干警:尽心,这考验的是你的思路和方法;尽情,这看的是你的态度作风;尽力,这锻炼的是你的司法能力。
收成——从连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立集体一等功,到“全省优秀法院”,可见一斑。
“老百姓第一次见法官,是从基层法院开始的。所以,基层法官的素质、形象,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中国法官。”——“大账”,龚超从这里算起。
如果能通过“坐摊儿”又“出摊儿”,对纠纷进行实质性解决,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并重,做到案结事了,甚至案结事好,“收成咋样,你懂的。”龚超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