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案在内乡审结

  发布时间:2009-06-25 11:42:01



內乡县赤眉镇庙山村曾是恐龙的故乡,周边农民在田间劳作时不经意多次发现恐龙蛋化石。该村一王姓堂兄弟,眼见乡邻一家家都富了起来,便打起充分利用当地资源,挖掘恐龙蛋化石卖钱,走"捷径"尽快富起来的主意。625日,该兄弟二人均被内乡法院以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判处管制二年,各并处罚金5000元。据悉,这是“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这一新罪名设立以来法院系统判决的首例此类案件。

法院卷宗显示,今年36日至9日,急于发家致富的王姓兄弟倆,伙同同村另三位农民(均另案处理),根据平时在田间劳作时掌握的情况,自带工具,利用自制炸药炸坑开挖,刚盗掘到两枚恐龙蛋化石窃喜之际,被当场抓获。鉴于王姓堂兄弟在庭审中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且有悔罪表现,法院酌情从轻对其二人做出上述判决。王姓兄弟倆签收判决书时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责任编辑:赵晖 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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