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淼
一对中年夫妻感情不和起诉到法院离婚后,女方因为财产分割问题心生不满,经法官多次劝说调解无效。日前,南召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局长余承品的带领下,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经过耐心调解,最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
家住南召县的刘某和丈夫方某结婚将近20年,育有一子一女。自2010年10月开始,双方经常为家务琐事生气。2012年2月,刘某以双方性格不合,患头晕病丈夫不给医治,又多次遭到打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以双方结婚时间较长,并生育有子女,女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判决不准离婚。
判决生效后,双方仍然未在一起生活。2012年12月,刘某再次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调解无效,被告方某也同意离婚,遂准予双方离婚,子女均随其父亲生活,婚前个人财产仍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及家庭生活用品双方平均分配,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生活困难帮助费3000元。
判决生效后,原被告双方对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疑问。由于被告方某会厨艺,家里存有待客的瓷器25桌,法院判决双方各一半,经调解女方同意不要瓷器,作价1000元钱,男方只给500元,女方不依。余承品了解情况后并自掏腰包拿出200元现金作为补偿给女方,双方各偿所愿。
在办案中余承品还了解到,因为双方闹离婚,整天吵闹,夫妻二人无心赚钱养家,致使家中破败不堪。女儿小芳幼师即将毕业,还不知道去哪儿上班。余承品当即电话联系熟人,为其女儿介绍工作。这一举动,让原被告双方都满怀感激,双方都说法官不但管断案,还帮人解决实际困难。他们表示以后再也不能为两人之间的纠纷闹矛盾了,再也不给政府部门添麻烦了。
经过调解,一起家庭财产分割离婚案终于妥善解决。余承品感慨,一个家庭就是一个社会细胞,家庭的和睦关乎社会的和谐。我们要倾心尽力的解除当事人的后顾之忧,真正达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