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全体干警就落实 “五个严禁” “十禁止“做出承诺 作者:卧龙区法院 李涛 李征 发布时间:2009-06-25 11:48:27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南阳市机关“十禁止”的规定,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于6月24日自发签定承诺书,卧龙区法院全体干警承诺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及南阳市机关工作人员转变作风“十禁止”的规定,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按照规定自愿接受党政纪处分,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违反“十禁止”规定的除接受组织批评,写出书面检查外,自愿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并离岗培训半年;在离岗培训期内,停发津贴、补贴,自愿接受党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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