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法院全体干警就落实 “五个严禁” “十禁止“做出承诺

  发布时间:2009-06-25 11:48:27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南阳市机关“十禁止”的规定,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于624日自发签定承诺书,卧龙区法院全体干警承诺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及南阳市机关工作人员转变作风十禁止的规定,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按照规定自愿接受党政纪处分,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违反十禁止规定的除接受组织批评,写出书面检查外,自愿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并离岗培训半年;在离岗培训期内,停发津贴、补贴,自愿接受党政纪处分。

责任编辑:陈曦 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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