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如船,梦想是帆,每个人都有一个只属于自己的梦,但我们同属于一个职业共同体——法官,因此“中国梦”追求的最主要的动力来源之一“公平正义,民主法制”,与我们的职业生命如此的密不可分。
二月河说,使法官不是法官的时候,是一种正常人的心态,而不是一个执法机器。什么是好法官,是不是掌握了一些法律条文,能对号入座,就是好法官了呢?我读到二月河谈的判决罪犯死刑时,执法人员的心理冲突例子时,不由的感动。我进法院工作以来一直在刑事审判口,判处死刑的案子也有,每次执行都是非常谨慎认真的。我记得第一次去宣判执行死刑的时候,自己当时还是书记员,审判长是一名资历很深的法官,案子也是他主审的。整个过程平静有序。我们完成工作回来的路上,审判长长时间的沉默不语,他突然问我:“执行的那一刻,你当时想到了什么吗?”我忘记自己是怎么回答的,但是一直没有忘记他的话,这名审理过几百案件的资深法官,表情很落寞的对我说,“我觉得那一刻非常的难过!一个生命就这样结束了!”他的表情和话语让我心里颤动。我原以为,他们是老法官了,见多了这样的场面,不会再有太多的感触,但是现在我明白了,这与见多见少没有关系,与我们每个人的文化素养、对生命的敬仰有关。法律是神圣的,我们执行法律也是正义的,但是我们不是执法机器。如果一名执法人员从来都没有真正地关心过生活的不幸,每个个体的不同心理承受,弱势群体的苦难,那么他就不会有正常人的情感,有朴素的情怀,有正义的精神,无论他审理过多少案件,调解过多少纠纷。
我们这一代年轻的法官,在从大学学堂出来后,怀着满腔的热情和动力,希望自己在法律的天地一展才华。每天忙碌的记录、通知、开庭、写报告等等,通过案件了解纷繁复杂的社会,我们学会了准确地运用法律条文,熟练地书写法律文书,精准地分析案件的焦点,世故的应付不同的当事人,我们以为自己在实现梦想的道路上,在学习、在进步、在努力,但同样更为重要的是,我们不能忘记自己学习法律的初衷。我们的工作被视为“社会医生”,我们的职责是使争议得到公平合理的裁决。这不仅需要法学的知识,也需要具备学习其他社会科学的素质。如果法官只知道审判流程和规则,那他只是一个法律工匠,而不可能成为一流的法官。我们要成为一个真正有用的公仆,就应该是一个具有文化素养和广博知识的人。
我们的法治中国梦,离不开我们每个法律人心中涌动的梦想,离不开我们这一代年轻法官的勇气和智慧。法律应该被崇尚,法律得到的权威和尊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行法律的人的认识广度以及他们对其所服务的社会的责任感。一如康德说“这个世上有两样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里唤起的赞叹和敬畏越是历久弥新,一是我们头顶的灿烂星空,二是我们心中的道德准则。”希望我们的努力能为我们的法治梦进步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