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审理商标权 送来锦旗谢法院

  发布时间:2013-06-26 15:19:10



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特送来锦旗表示谢意

    6月25日,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将一面锦旗送到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感谢该院民三庭在审理公司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中,公正司法,依法挽回了公司的声誉和损失。

    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是以一次性清油火锅为主的餐饮企业,公司注册的“海底捞"商标在中国餐饮行业及相关公众中具有很高的知名度,2011年5月,被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为驰名商标。而唐河、油田等地的部分餐馆未经四川海底捞公司同意,以“海底捞”商标为店名进行经营,在店面门头、餐巾纸盒、筷子外封套等醒目位置注明“海底捞”字样,擅自将与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相同的“海底捞”文字作为服务标识使用,已构成对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商标的侵权。

    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至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后,经多次调解未获成功,南阳中院依法作出相应判决,挽回了了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的声誉和损失,同时维护了市场秩序,依法保护了驰名商标。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为表达敬意,特送来锦旗表示谢意。

责任编辑:张森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