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调解接地气 服务聚人气

——新野县法院“一纵两横”矛盾化解前置机制探析

发布时间:2013-07-16 08:43:44


    本报记者 张 提

    7月10日下午,刘金英一边扇着扇子乘凉,一边轻松和记者聊天。而去年10月,这位新甸铺镇杜岗村村民心里还窝了一团火——她和要好的姐妹合伙盖房子,却因资金问题引起纠纷,原本亲如一家的两人闹得形同陌路。

    “我是咱村法官工作室的刘永辉,有空的话咱们聊聊?”难挨的尴尬中,刘金英姐妹俩先后接到了这样的电话,新甸铺中心法庭庭长刘永辉主动上门。两家人前前后后接受了5次调解,刘永辉从秋收说到盖房,从法律讲到人情终于解开了姐妹俩心里的疙瘩,两家人一起下馆子吃了顿饭,和好如初。

    2011年9月起,新野县法院在全县272个行政村(社区)都确定了干警联系人,在具备条件的联系点又建立了26个法官工作室。通过这种“出摊儿”的调解方式,至今已经化解民事纠纷500余起。

    法官“出摊儿”,源于新甸铺中心法庭等几个基层法庭的先期探索。2011年,适逢新野县法院“作风建设年”,院党组认为以此为着力点,不仅可以结合当前农村基层矛盾新的特点、提前化解纠纷,而且能体现“司法为民”的实质,强化干警作风。

    决定“出摊儿”之前,新野县法院上上下下就法官的职责有过热烈的讨论。讨论的焦点是之前一直在“坐摊儿”审案的法官,究竟该不该“出摊儿”去调解。

    “其实,法官该不该‘出摊儿’的争论,在全国法院都有着共性。”新野县法院院长龚超说,这场争论最终归结到了“司法为民”的实质上,“法官的职业并不意味着只是‘坐摊儿’,人民司法的真正含义,不仅包括司法机关的便民、为民,也包括民众的参与和司法的社会化。”

    这场争论,争出了一个既“坐摊儿”又“出摊儿”的机制。

    该院政治处主任王舒介绍,院党组根据法院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的民情民意,设计出了“一纵两横”的矛盾化解体系:在纵向上,构建法院(县)→法庭或巡回审判点(乡)→基层联系点或法官工作室(村)三级矛盾化解体系,引导干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执法办案和常态化的走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在横向上,一是建立法庭和司法所“庭所联动、诉调对接”的矛盾化解机制,协助乡镇定期召开人民调解员例会,全面掌握辖区社情民意和矛盾纠纷动态,做到发现在早、行动在先,全力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选聘司法联络员,代当地群众向法庭递交诉状,进行诉前法制宣传,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进行诉讼,协助法院送达法律文书、做好服判息诉等审判辅助工作。

    “‘一纵两横’的矛盾化解机制已经实践了近两年,因为发芽于这片土壤,自然也就适应一方气候,‘收成’更是喜人。”龚超说。新机制不但“提前干了自家的活儿”,而且加深了法官的百姓情结,“法官既‘坐摊儿’又‘出摊儿’,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并重,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甚至案结事好。”7

责任编辑:张森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3年07月15日第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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