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法院在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围绕“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以调为主、案结事了”的工作原则,多措并举贯彻落实“调解年”工作。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营造“大调解”工作氛围。该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开展调解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调解年”活动的工作部署、目标和要求,并将“调解年”活动与走访企业帮助解困等活动有机结合,借助“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入开展,提高干警对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理念,努力把调解工作做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中去,切实做到能调必调,能调尽调。
二是拓宽调解渠道,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靠党委政府的力量,合力调处棘手纠纷。对于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调处难度大以及群体性、突发性、社会影响大的纠纷,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由各部门共同参与、共同解决。积极探索诉调对接机制,通过做好制度和物质的配备、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法律业务指导等措施抓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促使人民调解工作成效进一步凸显。同时,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培训会、邀请参加庭审观摩等形式,着力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的各项能力,推进群众司法参与力度。
三是充分发挥中心人民法庭维护促进和谐的前沿阵地作用,切实做好调解工作。通过充分发挥简易程序的效率优势,完善立案、送达、审判三个诉讼环节之间的衔接、完善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完善诉讼与非诉环节的纠纷分流工作等方式,注意把握调解工作的方法,把握调解尺度,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四是提高法官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通过采取法官培训工作、推进不同岗位和层级交流等扎实有效的措施,重点解决审判、执行、调解、管理等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建立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直接联系沟通机制,提高法官特别是年轻法官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五是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及信息简报等宣传形式,加强宣传调解工作的新措施,集中宣传法院更新调解工作理念,宣传“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实现调解工作整体联动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