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法院首次通过限制出境措施执结一起案件

  发布时间:2013-07-23 10:41:45


    7月22日,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通过限制出境措施,顺利执结内乡县地毯公司申请执行开封创丰进出口公司拖欠货款纠纷案件,这也是该院首例采取限制出境措施成功促使“老赖”履行义务的执行案件。

    内乡县地毯公司申请执行开封创丰进出口公司拖欠货款纠纷一案,经内乡县人民法院(2012)内法民初字第290号民事调解书确认,被执行人开封创丰进出口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陈某应偿还货款29万元及违约金20万元。今年立案执行后,内乡法院执行局到开封、浙江等地开展为期十多天的跨地区执行,但经过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已变卖全部家产在国外做生意,开封创丰进出口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陈某均无银行存款,也没有动产及不动产可供执行。后经调查,发现陈某在南非办有加工厂,每月必须到南非经营管理企业,内乡法院随即裁定限制被执行人陈某出境,并通知陈某户籍及护照办理地的浙江湖州公安机关宣布护照作废。在得知被限制出境后,被执行人陈某主动履行了全部欠款,现该案已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张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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