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坚持审判管理工作由机械被动型向积极主动型转变,建立起上下一体的审判管理工作框架,实现全方位、分级别、分层次管理,审判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多项质效考核指标较去年同期有了较大提升。
一是找准定位,突出“防控”。立足审判管理工作的管理和服务双重职能定位,逐步将审判管理工作的重心从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督,转移到过程控制、事中监督和科学考核上来,并主动介入,强化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衔接,提高审判管理工作的前瞻性,有效为领导决策分析服务。
二是完善体系,强化监管。强化立案阶段的流程管理,明确立案审查、签批、分案等流转时限,提高案件周转效率;规范分案管理,遵循“电脑随机分案为主、庭长指定分案为辅”的原则,避免“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强化审理阶段的流程监管和审限跟踪,严格控制审限延长、中止、扣除、程序变更等环节的审批;每月定期通报业务庭室结案情况,督促均衡结案;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完善简易案件速裁机制,实现难案精审,简案快审;强化审后阶段的流程管理,所有案件统一由审管办审批后方可办理结案手续,并通过案件质量监督评查、二审发改案件评析、定期通报、点评反馈等方式,确保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
三是明确分工,职清责明。实行院长、分管院长、审管办、庭长、承办法官五级管理体制,“一把手”总揽全局亲自抓管理,分管领导抓好调度协调,审管办作为“中枢纽带”履行监管职责,庭长负责对庭室案件具体监督指导,抓好个案指导把关、工作分配调度、案件合议等工作,承办法官负责个案自我管理。五级管理,互为补充。
四是定期通报,强化督促。每月对各审判业务部门的审判质效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予以通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建议。每季度对庭室法官的结案数、调解率、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当庭裁判率等反映审判质效的主要指标进行动态横向对比,并予以公示,与晋职、晋级、评先奖励挂钩,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