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法院认为法官在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应具备四个一条件

  发布时间:2009-06-29 10:27:08


一是树好一个观念。法官要树立正确的宗旨观念。要真正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妥善处理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是保住一份感情。审判工作要不断满足和适应新时期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要求法官承办的每起案件,从立案,到审判,到执行,每个程序,每个细节,都要在头脑中树立群众求助无小事的思想,通过行动传递出对群众的深厚情感,赢得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信任和支持。

三是练就一种本领。法官必须具备三懂四会本领。即懂群众语言,懂群众心理,懂沟通技巧,会调解纠纷,会化解矛盾,会全方位服务,会宣传教育。具备这个本领,法官才能真正知道群众想什么,需要什么,反感什么,才能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做到群众满意。

四是守住一条防线。廉洁是司法公正的底线,法官一定要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熬得住艰苦、顶得住歪风、管得住小节、受的住委屈,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做到慎微、慎欲、慎交、慎独、慎权,切实践行公生明,廉生威。

责任编辑:赵晖 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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