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法院深入推进“一改双优”制定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3-08-12 10:25:01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优化生态环境,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光荣使命。为深入推进“一改双优”活动,积极投身于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的大局之中,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人民法院制定了《为经济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工作意见》,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着眼长远,积极参与,主动作为,为创建幸福社旗保驾护航。

    一、明确优化“两个环境”的工作要求。一是要深刻理解优化“两个环境”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到优化“两个环境”是未来发展的殷切期待,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是推动法院工作的本职要求;二是要坚持依法履职与主动服务并重,坚持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改革发展并重,把执法行为与优化“两个环境”相结合;三是要切实转变司法工作作风,强化全员作风纪律意识,加强督查工作力度,强化制度约束,严厉查处违规违纪。

    二、明确优化 “两个环境”的工作重点。一是从重从快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二是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整治活动,加强诉讼与非诉对接,构建多元联动纠纷解决机制,营造规范有序的社会环境;三是加大行政案件协调工作力度,营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四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树立司法权威,不断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三、确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一是创优服务企业举措。开展联系企业活动,建立联系企业制度,定期走访企业,征求意见建议;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建立“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机制,坚持特事特办,及时高效;审慎处理企业破产改制案件,利用重组、和解方式盘活企业,力争实现平稳过渡;加大金融审判工作力度,积极推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二是创优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服务举措。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及时化解涉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引发的土地流转、房屋拆迁、工程合同、劳动者权益保护、房地产开发等纠纷,保障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对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引发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行政案件,主动开展协调工作,实现双赢效果;对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依法规范规划建设和用地管理。

    四、确立优化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一是坚决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治污的行政行为,严厉打击各种污染环境、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优良的生态环境得到依法保护;二是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加大对滥伐森林、焚烧秸杆、失火放火、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占用农田、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环境污染的职务犯罪依法予以惩处;三是重点做好工业园区、林区、矿区、风景点、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服务和生态保护宣传工作,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让环境舒心、食品放心、旅游爽心;四是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积极组织干警参与植树造林、园林管护等生态环保类活动,身体力行打造生态宜居环境,为建设林青、水绿、景美社旗生态家园当榜样、做贡献。

责任编辑:张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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