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监督,8月13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3名市人大代表和3名市政协委员,对公开开庭审理的被告人郭明然涉嫌故意杀人一案进行旁听。南阳中院在对该庭审进行网络直播的同时,通过“豫法阳光”官方微博以图文的方式进行微直播。
为了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庭审的实效性,南阳中院提前向每位旁听的代表、委员发放了开庭信息表,将基本案情、合议庭组成等情况告知各代表、委员。并且制作了代表委员评议表,由观摩的代表委员从法官仪态、法官素质、庭审能力、对案件的处理情况四个方面对每个合议庭成员分别进行评议。
上午9:40分被告人郭明然被押解到庭。
上午9:42分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后,审判长、南阳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尹清红敲响了法槌,庭审开始。公诉人宣读公诉书。被告人郭明然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不持异议,详细向法庭供述作案过程。
上午10:50法庭进入辩论阶段,公诉人认为被告人能够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所犯的罪行,系自首;被害人张香芹患有精神病,离婚后多次对被告人辱骂殴打,本身有过错;被告人对被害人亲属赔偿了13万元,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但被告人将无辜的孙女打成重伤,提请合议庭依法判决。辩护人答辩称,本案因家庭纠纷引起,被告人系自首,被害人有一定过错,并且被告人赔偿到位,提请合议庭从轻判处。
上午11点10分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合议后进行了当庭宣判。以被告人郭明然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庭审结束后,南阳中院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本次庭审给予了充分肯定,他们认为庭审规范,程序严谨,特别是能当庭宣判,说明合议庭驾驭庭审能力较强。南阳中院副院长葛庆河对代表委员们冒着酷暑前来旁听庭审表示感谢,表示将认真听取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庭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