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8月13日电 本想通过种植日本进口“元藏”大葱致富,不料购进的种子为伪劣种子,菜农几乎无收。今天,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出售假种子的公司赔偿菜农张某损失2.34万元。
2010年2月,张某等16户菜农从网上查阅得知山东济南睿袤农业科技开发公司销售有优质高效葱种,便结伴前去购买,与该公司签订了供种合同,购回从日本进口的超级元藏大葱等种子470罐。其中张某种植大葱18亩,长出的大葱植株矮小、叶黄枯萎、烂根烂茎等,大幅减产。经高级农艺师实地查看,认为种子质量有问题。审理中,睿袤公司未能提供种子质量合格的有效证据。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睿袤公司以明显低于市场售价销售种子,并造成农户较大经济损失,依法应承担产品销售者的侵权赔偿责任。(卢国伟 江毅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