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方城县法院多举措便民利民赢民心

发布时间:2013-08-15 10:08:42


    本报讯(通讯员程远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方城县法院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求,采取得力措施真正做到司法为民,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设立“导诉室”,既为群众搞好法律咨询,又利于搞好诉讼引导;在立案大厅设置约见区、当事人休息区等,给当事人提供人文关怀;院长接待日制度,由院领导轮流值班接待当事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设立“假日法庭”,方便工作日较忙的当事人进行诉讼;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并实行为弱势群体送执行款到家;实施案件流程

    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立案,排期开庭,从立案到结案,实行全程监控;实施向当事人宣传发放《当事人须知》手册制度,将案件收费标准、诉讼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全部印刷成册,分发给当事人以增强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实施执行换员制度,要求每位执行员限期办案,对于限期不执结的或在执行中有当事人反映执行人员有违纪问题的,一律改换执行员;实施群众反映问题公布制度,要求纪检监察室将群众举报的案件情况限期查办,并将结果予以公布,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

责任编辑:张森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2013年08月15日第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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