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大代表最熟悉基层群众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他们与基层群众联系最广泛、关系最密切,让他们参与相关疑难案件的审理可以促进矛盾的化解。而实际上,基层人大代表任陪审员的比例并不高,既限制了人大和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了解的深度,也影响了基层人大代表作用的充分发挥。提高基层人大代表陪审员的比例,可以更好地提高审判质效,起到定纷止争的社会效果。
选任基层人大代表任陪审员与推进司法民主化的精神相契合。司法民主化就是通过适当的制度安排,让民意有秩序地进入法院,防止司法专断,而基层人大代表作为基层民众的代言人,选任其作为人民陪审员可以使民意在审判中得到更充分的表达,促进审判与民意的平衡。
选任基层人大代表任陪审员为人大深化对法院监督搭建桥梁。了解是监督的前提。选任基层人大代表任陪审员可以使人大通过人大代表参与具体案件的审理深化对审判模式、社情民意、法律运用等问题的认识,为人大了解法院工作、深化对法院监督和人大代表搜集民意、建言献策提供依据。
选任基层人大代表任陪审员可以防止机械办案,促进矛盾化解。基层人大代表生活在基层,工作在基层,熟悉民众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模式,熟悉某些行业的专业技术和行业标准,选任基层人大代表任陪审员可以弥补法官对群众生活模式了解不够和知识结构单一的不足,防范机械办案,推动矛盾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