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群众心结 促社会稳定
——宛城区法院“重调解 促和谐”工作侧记
近年来,宛城区法院坚持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总结实践经验,加强调解工作,实行“六讲清法”、“七法调解”、“正反调”、“迂回调”等高效调解方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营造氛围重调解
“法院执法办案的根本是公平公正,调解工作也必须保证质量、确保公正,绝不能牺牲当事人合法利益,简单地和稀泥。”宛城区法院院长谢云龙多次在全院大会上告诫大家。
宛城区法院在对近年来的一些具体案例进行认真分析研讨后认为,调解不是法官给当事人说说好话那么简单,而是要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了解矛盾产生的深层原因,帮助双方寻找利益平衡点,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做工作,防止把调解变成单纯的讨价还价。为此,该院在实践中不断浓化调解氛围,坚持“逢案必调”,把调解贯穿庭前、庭中、庭后和判后四个阶段,建立承办人、副庭长、庭长梯次调解制度,把调解工作规范化,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调解工作的顺利推进,该院近三年来的案件调撤率均保持在70%以上。
七种方法有创新
“原本以为法院的调解就是和稀泥,没想到还有这么多方法,这样的法院俺服气!”8月19日,宛城区居民胡某在与张某之间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成功调解后,深有感触地说。
在审判实践中,宛城区法院从辖区民情出发,不断总结审判实践经验,探索出一整套丰富灵活的调解方法,并建设性地提出了“调解七法”:把法律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出来的“以理讲案法”,用典型案例开导当事人的“案例引导法”,深入群众、以情感人、切实为群众着想的“以诚感化法”,对过错方的不法行为或当事人的无理要求在释法明理的同时敢于批评教育、主持正义的“批评教育法”,强化感情交接点、弱化感情错位点的“亲情感化法”,抓住主要矛盾、排除产生矛盾的原因从而解决纠纷的“排除矛盾法”,快慢松紧结合、抓住时机调解的“冷热结合法”。
提高调解透明度
宛城区法院在调解工作中坚持提高透明度,归纳出“六讲清”工作方法,即讲清立案依据,使当事人明确事实焦点;讲清诉讼权利,使当事人明白法律地位;讲清是非曲直,使当事人明确责任过错;讲清权利义务,使当事人明确法律后果;讲清法律政策,使当事人明确裁判依据;讲清利害关系,使当事人明白经验教训。“六讲清”工作法贯穿于整个审判过程,一个案件的调解过程也是当事人学法的过程,当事人通过法官们的调解知法、懂法,即使未能调解成功,这种透明高效的调解也让胜诉方赢得堂堂正正,败诉方输得明明白白,从而达到案结事了、息诉宁人的效果。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