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举办第二期新法新解民事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3-08-30 15:27:43



4楼视频会议室培训主会场


南阳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宋涛作开班讲话。


南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鹏作新《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


10楼会议室培训会场。


南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定为参训学员讲解《保险法司法解释二》。

 

为了提高全市基层法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828-30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了全市基层法院第二期新法新解民事培训班,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鹏,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宋涛参加了开班仪式,来自全市13个基层法院的部分法官参加了培训。

在开班仪式上,宋主任指出这次培训班是继6月份南阳中院举办首期新法新解民事培训班之后,再次针对全市法院基层法官开展的业务培训,这是做好新时期审判工作的现实需要,同时也体现了中院党组对法官业务培训工作的重视。我们倡导建学习型法院、做学习型法官,这就需要大家主动学、善于学、勤于学,用不断提升的理论素养和经验智慧,保证公平公正地处理好每一个案件。希望各位学员要珍惜参加培训的机会,认真听课、扎实学习,在以后的审判实践中做到学以致用。

为了保证培训的专业性和实效性,南阳中院专门抽调了理论功底深厚、审判经验丰富的骨干法官为参训学员授课。培训的内容包括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保险法司法解释二》、买卖合同和交通事故等司法解释,同时还增加了民事裁判的方法技巧和突发事件处置与舆情应对等课程。在为期三天的培训中,刘鹏副院长和王定副院长还专门抽出时间亲自为参训学员授课,两位院领导的精彩讲授赢得了学员们的阵阵掌声,也进一步激发了大家的学习积极性。

责任编辑: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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