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人民法院三天内化解二十一起小额诉讼案件

  发布时间:2013-09-02 11:25:48


 

 

20138月29日下午,经过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的多方努力,仅用三天时间调解了21起小额速裁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8月26日,当事人门某等十七户居民来到河南省桐柏法院立案庭,通过递交诉状及证据材料的形式,要求起诉南阳市宏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立案庭工作人员经询问了解到:2008年内,被告南阳市宏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这十七户购买商品房的居民签订了买卖合同,在合同中约定由被告为购房者所买的房屋办理房权证手续,购房者则向被告分别缴纳了办证费用。然而,直至起诉之日,被告迟迟没有为购房者办理房权证,也不提退款的事情,门某等十七户居民遂相约来到法院,要求对该案进行公正处理。

案件受理后,立案庭当天立即与被告南阳市宏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相关部门经理取得了联系,并于2013827日与其项目开发经理进行了面谈,通过协商,初步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约定于2013829日进行立案调解。案件调解前,又有4户在宏悦公司购房遭遇相似情况的居民听说案件即将开庭调解的消息,陆续前来法院办理了立案手续,立案庭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适用小额一审速裁程序对这二十一起案件进行了合并审理。

2013829日下午,经过原被告之间漫长的对账过程和对相互履行义务的反复协商,在立案庭的主持调解下,直到晚上将近八点钟,原被告之间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各原告于5日内将办证费收据原件通过法院转交被告核对,被告经确认无误后于920日前向各原告退还已交付的办证费用共计114980元(以双方最终核对的数额为准),并收回收据。出于对法院的信任,各原告同意将该款打入帐户名为“桐柏县财政局”的法院账户,通过法院进行转交。

桐柏法院自20134月承办“河南省南阳市小额诉讼第一案”至今,经立案庭把关甄别,共受理小额诉讼案件34件,其中已审结27件,判决3件,撤诉2件,调解22件。已判决案件全部服判息诉,无申请再审情况出现。

责任编辑: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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