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一改双优”活动以来,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法院立案庭从来诉群众容易产生不满、改变工作作风的环节入手,对照标准找差距,发现问题抓整改,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努力提高立案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对法律意识不强的当事人,详细告知起诉步骤、需提交的诉讼材料等,并针对相邻关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离婚纠纷等常见案件,制作了起诉状模板,方便群众诉讼。
二是推行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度。制定了当事人举证责任告知书、诉讼费缴纳告知书、案件风险提示书、案件流程提示书等文件,释明当事人在诉讼中的举证、答辩、委托代理人等诉讼权利。
三是做到立案审查与诉前调解工作相结合。对标的额较小的民间借贷、简单的婚姻家庭案件、矛盾不大的继承纠纷等案件,立案庭在审查起诉材料后,告知双方诉前调解的程序、法律后果和益处等,促使当事人理解并接受诉前调解。
四是做到立案排期和庭前送达工作相结合。立案庭在进行排期的同时,加强庭前送达工作。即立案时向原告发放传票,并及时通知被告领取传票,对经三次电话通知仍不来领取传票的当事人,及时组织人员上门送达,确保案件及时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