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萌萌
离婚时,法院将房子判给男方,女方却一直不腾房,这起拖了3年多的腾房案件,近日终于在西峡县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得到了圆满解决。
2009年底,杜某与妻子王某被法院判决离婚,法院依法将一套两室两厅住房判给杜某。可是判决生效后,王某却一直住在里面,迟迟不搬出,杜某万般无奈于2010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几年来,执行法官多次找到王某,劝解王某腾房,也采取过很多强制执行措施,但是王某拒不履行义务,并以自己有心脏病、高血压为由,多次阻碍法官执行,法官拿她没有办法,致使案件一度陷入了困境。而申请人杜某,几年来不停到法院要求要回属于自己的房子,该案成为执行工作的一大“疑难杂症”。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法官们不言放弃,一直努力寻找有效解决该案的好办法。
今年8月,法官经过多方打听,发现了解决此案的一个新契机。原来,法官了解到王某对住在同一社区的姜某言听计从,而此时,姜某正有意购买一套二手房。为了促成这起案件的执结,法官开拓思路,想到如果将判给杜某的房子卖给姜某,说不定王某能同意腾房。于是,法官联系了杜某和姜某,与他们商量,在杜某和姜某同意后,杜某将判给他的两室两厅出售给了姜某。之后,由姜某出面将售房之事告诉王某,终于使王某同意搬离,杜某则用卖房款在别的地方买了房。至此,这起历时三年多的腾房案件终于得以顺利执结。
(线索提供:贾玉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