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兴便民之举 谋共赢之策

——卧龙区法院深入开展“一改双优”活动侧记

发布时间:2013-10-21 14:18:43


    卧龙区法院扎实改进工作作风,各项为民举措更接地气,各类司法服务更具特色。“只有多谋共赢之策,多行给力之举,才能在‘一改双优’活动中发挥独特作用。”该院院长乔国和说。

    本报通讯员 王彬 王楠

    改作风 为民司法接地气

    庄严的国徽当中悬挂,国徽下方是“卧龙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横幅,方桌上摆放着诉讼参与人的坐签……10月9日,在卧龙区安皋镇崔坊村崔某家的小院里,巡回审判正在进行。为了不让群众因诉讼而耽误农时,卧龙区法院的法官走出办公室,到村委会、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切实促进了审判作风的转变,做到了司法便民利民。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心是衡量人民法院工作的最高标杆。近年来,卧龙区法院从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高度出发,坚持司法为民,出实招、求实效,不断开辟便民诉讼的新途径,把司法服务的触角最大限度地延伸到了群众身边。

    促发展 服务企业保增长

    南阳某砖厂长期拖欠三门峡市金城公司2万余元工程款,日前,金城公司负责人在多次上门催讨无果的情况下提起诉讼,卧龙区法院立案庭为此专门启动了涉企纠纷绿色通道,承办法官崔炯赶赴被告住所地,对被告的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5天后,在法官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在法庭达成了和解协议,砖厂向金城公司付清了工程款2.34万元。

    近年来,卧龙区法院不断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突出服务企业的工作重点,通过建立完善涉企纠纷绿色通道制度和应急防控机制,对各类企业债权债务以及劳资纠纷案件做到早介入、早稳控、早解决,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确保企业不因诉讼而影响发展。

    谋长远 优化环境美家园

    位于市区东北黄金地段的某房地产开发项目,是我市与某大型国有企业战略合作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及市工业“发动机计划”的配套建设项目。但承建该项目的两个省级建筑公司未办理排污申报手续,市环保局依法对其做出处罚,并申请卧龙区法院强制执行。

    卧龙区法院受理此案后,抽调行政审判精兵强将组成合议庭优先办理该案。为确保相关项目顺利开展,该院全程未查封企业账户、未采取强制手段,法官多次奔赴郑州会见两家建筑企业的负责人,从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企业在宛长远利益的切入点出发,着重介绍了我市开展“一改双优”活动和优化环境对长远发展的重大意义,促使两家企业自觉缴纳罚款,并主动办理了排污申报手续,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廖靓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3年10月21日第A5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