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高级法院《关于开展“刑事两规范”活动总结检查及优秀刑事庭审、优秀刑事裁判文书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13年10月22日至10月25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辖区十三个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展了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查活动。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南阳中院专门成立了“刑事两规范”活动领导小组,对评查活动进行详细的安排部署,葛庆河副院长亲自担任组长,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李新宪、中院刑一庭庭长钱万强、刑二庭庭长张庆江及法官学院副院长刘雪琴为成员。南阳市各基层法院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及刑事审判庭庭长、少年审判庭庭长也参加了评查活动。本次活动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案件审理。
此次“刑事两规范”活动在南阳东片、西片各基层法院同时开展。在5天的评查中,“刑事两规范”活动领导小组先后对全市法院12个案件进行了庭审观摩,由小组成员及参与评查活动的各基层法院的同志和旁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打分,庭审结束后进行点评。点评会上评查组认为各院对“刑事两规范”活动高度重视,法庭布置规范,审判人员言行及举止庄重文明,庭审活动规范有序,驾驭庭审能力强,合议庭分工明确,庭审功能发挥充分,效果较好。同时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庭审用语不够规范;二是审判庭设备陈旧,音响效果不佳;三是量刑程序未作为一个独立审判阶段进行;四是庭审过程中未能及时对证据进行认证;五是审判长驾驭庭审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六是法槌的使用不够规范。
葛庆河副院长指出,每个法院都有自己的不足之处,要坚持把庭审评查的着力点放在查找司法能力的薄弱环节,将评查与整改贯穿于庭审评查活动的始终,要多找自己的弱项,取长补短、共同提升。同时葛庆河副院长就庭审评查过程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审判人员应找准角色定位,法庭在庭审过程中应保持其中立性,要循序引导控辩双方对抗,让审判活动更公平;二是要提高庭审效率,对无争议的事实和证据要及时认证;三是要提高庭审艺术,要有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四是要规范庭审用语,提升法官的职业形象;五是要发挥好公开庭审功能,注重查明案件事实和正确适用法律,使旁听人员清楚明白,提升裁判的公信力。